僱傭合約樣本
本僱傭合約由 (以下簡稱「僱主」)與
* 先生 / 女士 (以下簡稱「僱員」)於
訂立,雙方同意遵守下列僱傭條款及條件:
1. 受僱日期 由 起生效 --
?直至任何一方終止合約為止。
? 定期合約, 為期 *天 / 月 / 年。
2. 受僱職位 / 部門
3. 工作地點
4. 工資 底薪每 *天 / 月 港元
另加 以下津貼 -
? 膳食津貼每 *天 / 月 港元
? 交通津貼每 *天 / 月 港元
? 勤工獎
(金額)
(請詳加說明支付條件、計算方法等)
? 其他 (如佣金、小賬)
(金額)
(請詳加說明支付條件、計算方法等)
5. 支付工資 ?每月壹次,於每月 號支付
?每月兩次,於每月 號和 號支付
6. 工作時間 每星期 天 及 由 時 至 時
7. 休息日 *逢星期 (天) / 輪休 及 *有 / 無 薪
? 8. 超時工作工資 ?工資按每小時 港元
? 工資按*正常工資 /正常工資 倍計算
? 9. 試用期 *天 / 月
10. 終止僱傭合約 (i) 通知期為 *天 / 月 或相等於通知期限的工資
? (ii) 試用期內: -
- 第壹個月內: 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
- 第壹個月以後: 通知期為 *天 / 月 或相等於
通知期限的工資
11. 假期 僱員可享有 *法定假日 / 公眾假期;
?另加 -
其他假期(請說明)
12. 有薪年假 ?年假日數由7 天至14 天不等,視乎該僱員受僱年期而定。
?僱員根據公司規定享有以下有薪年假
13. 疾病津貼 僱員在以下情況可享有以僱員 *正常工資 / 正常工資的五分之四 計
算的疾病津貼-
- * 放取病假最少連續 天 / 不論放取病假多少天;及
- 僱員提交有效醫生證明書;以及
- 僱員累積了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。
? 14. 產假薪酬 (i) 僱員如果在產假開始前已受僱滿4 星期或以上,便可享有10 星期產假。
(ii) 如果在產假開始前受僱滿40 星期或以上,則可享有產假薪酬。產假薪酬以僱員 *正常工資 / 正常工資的五分之四 計算。
? 15. 年終酬金 / 雙薪 (i) 僱員每服務滿壹*公 / 農 曆年,可領取 個月
* 底薪 /正常工資。
(ii) 支付日期為 *公 / 農 曆新年前 天內。
? 16. 花紅 (i) 僱員每服務滿壹*公 / 農 曆年,可領取 個月
* 底薪 /正常工資。
(ii) 支付日期為 *公 / 農 曆新年前 天內。
17. 颱風時當值 ? 當八號或以上風球懸掛時,僱員須要上班並可獲發 *颱風當值津貼 /交通津貼 / 倍正常工資。
? 當八號或以上風球懸掛時,僱員無須上班,工資不會被扣減。當八號或以上風球於下班前不少於 小時前除下,僱員須要上班。
18. 黑色暴雨 ? 當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,僱員須要上班並可獲發 *暴雨當值津
警告時當值 貼 / 交通津貼 / 倍正常工資。
? 當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,僱員無須上班,工資不會被扣減。當黑色暴雨警告於下班前不少於 小時前除下,僱員須要上班。
19. 其他 僱員可根據《僱傭條例》、《僱員補償條例》或其他有關條例的條文享有其他權利、利益或保障。
? 根據 *公司手冊 /
公布的其他規則和規章、權利、 利益或保障也成為本合約的一部分。
僱主及僱員雙方均清楚明白上述各項內容,並同意簽字作實。
雙方均須保存壹份合約文本作日後參考。
僱員簽名 僱主或代表簽名
姓名 : 姓名:
香港身份證號碼: 職位:
日期 : 日期:
公司印鑑
* 將 不適用者刪去
? 將 不適用的條款刪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