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的大多数企业已处于品牌的启蒙期。基于这一现状,一些专家和政府职能部门认为,政府应当加大引导和规范力度,以推进中国品牌战略。
企业是自主品牌建设的主体,研究者们根据目前我国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情况,将其分为三类,形成了一个金字塔结构:
第一类处在金字塔尖的少数企业,努力创建世界知名自主品牌,并已走出国门,产品打入国际市场,有的已经在海外建立研发、生产、营销机构,招募国际型人才。
第二类企业,努力创建中国知名自主品牌,已为产品注册了商标,但因经济实力和管理水平所限,其产品质量、品牌特点尚不出众。
第三类即大多数企业还处于金字塔的基部,这类企业自主品牌意识淡薄,只追求生产、销售和利润,急于积累资本,尚无暇顾及品牌问题,仅满足于来样加工、“贴牌”生产。
目前,中国的大多数企业已经具有了强烈的品牌意识,却苦于在打造品牌上缺少知识与经验。即使已升入中国品牌金字塔最高层的极少数企业,也存在着初窥门径、根基不稳的问题。
冷兆松博士认为,目前各级政府虽在自主品牌培育、促进和保护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,但全国一盘棋的自主品牌培育、评价和保护的联动机制和运作体制还有待形成,政府还需通过保护知识产权,打击假冒伪劣给品牌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。
首都经贸大学品牌研究所副主任郑新安认为,目前政府大力提倡自主创新,提倡自主品牌,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气氛。政府的角色和作用是打造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,让市场的竞争促使企业去培育自己的品牌,让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在市场中发现规律告诉企业具体怎么去做,政府则做好引导和监督的工作。
戈辉认为,在实施名牌战略、创建知名品牌的过程中,政府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。主要是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,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步骤引导扶持推动企业创建自主知名品牌,为企业创建自主知名品牌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。
一是依法整顿市场秩序。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,依法保护企业和自主品牌创立者的合法权益;进一步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封锁,实行产品质检结果和品牌评价的互认、互保,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;加强跨区域自主知名品牌保护的协调工作,依法处理侵犯商标、版权、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的行为,打击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;加强对我国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的保护,关心并协助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,充分利用我国已经参加的国际公约,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,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。据统计,目前我国50个最著名的品牌商标有一半未在境外注册,不少著名商标在境外已被抢注。
二是政府通过财政、税收等手段,支持企业创建自主知名品牌。引导和动员多元化、多渠道资金投入,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,培育和创建自主知名品牌;鼓励和扶持具有自主知名品牌的大型企业建立企业技术开发中心,推动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品牌推广;鼓励支持自主知名品牌企业对引进的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;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用具有自主知名品牌的产品和技术等。
三是搭建为自主知名品牌建设服务的各种平台。鼓励发展品牌连锁、专卖店、专业店等符合现代流通发展要求的新型流通形式,建立多层次的自主品牌销售渠道。支持自主品牌出口企业在目标市场宣传推广自主品牌,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。建立和完善自主知名品牌设计、评价与考核体系建设。在发展基础较好的产业聚集区围绕品牌建设建立技术创新、标准制定、质量检测、人才培训、信息咨询、电子商务等服务平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