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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企业上市的好处和条件
 来源:登尼特集团档案室 编辑:思麦 发布时间:2007-7-30 16:39:55
     

企业上市的好处  
 
 1. 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可以筹集到大量的资金,上市后也有再融资的机会,从而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资金来源。

2. 可以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机制,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不断提高运行质量。

3. 股票上市需满足较为严格的上市标准,并通过监管机构的审核。公司能上市,是对公司管理水平、发展前景、盈利能力的有力的证明。

4. 股票交易的信息通过报纸、电视台等各种媒介不断向社会发布,扩大了公司的知名度,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,有助于公司树立产品品牌形象,扩大市场销售量。

5. 可以利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现对员工和管理层的有效激励,有助于公司吸引优秀人才,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,从而增强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后劲。

6. 股票的上市流通扩大了股东基础,使股票有较高的买卖流通量,股票的自由买卖也可使股东在一定条件下较为便利地兑现投资资本。

7. 公司取得上市地位,有助于提高自身信用状况,增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心,使公司在银行信贷等业务方面获得便利。

8. 上市后股票价格的变动,形成对公司业绩的一种市场评价机制。

9. 企业发行上市,成为公众公司,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。

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  
 
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和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:

    1.主体资格: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;经国务院批准,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,可以公开发行股票。

    2.公司治理: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独立董事、董事会秘书制度,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;发行人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;发行人的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,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;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,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、生产经营的合法性、营运的效率与效果。

    3.独立性: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;资产应当完整;人员、财务、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。

    4.同业竞争:与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;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,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。

    5.关联交易:与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;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,关联交易价格公允,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。

    6.财务要求: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,000万人民币;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,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;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%;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。

    7.股本及公众持股:发行前不少于3,000万股;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,000万元;公众持股至少为25%;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,发行比例可以降低,但不得低于10%;发行人的股权清晰,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。

    8.其他要求: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,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;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,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,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;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;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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